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日期:2014-01-02

 

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全面提升党员素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现将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党章为标准,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每名党员在全年各项工作和参加各项党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评议范围

每一名中共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宜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名额为支部党员人数的5%。党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议,经教育不改者,必须给予组织处理。

三、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苛刻要求。二是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民主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党员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四、评议内容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组织各项工作决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为医院建设作贡献;

(三)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学习型共产党员,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生活作风良好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七)是否围绕增强服务意识、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人民群众作出实际行动

(八)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党费,履行一名党员最起码的义务。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年终考核总结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总结表彰处理4个阶段进行民主评议时间为201312272014110日,时间为14天。

(一)学习教育阶段(时间为5天)。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自我评价阶段(时间为3天)。由党员本人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问题及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写个人总结材料,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个人总结要经党支部审定)。

(三)党内外评议阶段(时间为3天)。先由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结合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汇报自我评价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四)总结表彰和处理阶段(时间为3天)。对评议确定的优秀党员,由上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适时予以表彰(优秀党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置;总结推广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评议工作总结。

六、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掌握政策:要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策,在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书面要求退党的,经上级党组织审议后应予批准。

七、其它要求

(一)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评议工作与其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避免仅用一天时间或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仓促评议等简单草率做法,实现党员参加评议全覆盖

(二)支部2014110日前,将本支部评议工作总结及党员评议表报院党办,评议为优秀党员的一同报电子文档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013年12月27日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登 记 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党内外职务

 

受过何种奖惩

 

 

 

 

 

 

自我

认格

 

 

 

 

年   月   日  

  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自我认格栏用“评格”方式,评议格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此表一式一份,“优秀党员”表格请于2014年2月底前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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