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医院PACS存储设备与服务器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未知   作者:宣传科   点击数:   日期:2020-06-02
    受淮安市中医院委托江苏天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市中医院PACS存储设备与服务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中医院PACS存储设备与服务器采购项目(TCDL-20200535-XJ)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2万元;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中医院PACS存储设备与服务器采购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有效期内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 年 12 月-2020 年5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
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 年 12 月-2020 年5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磋商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 2019 年 6 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询价公告发布及询价通知书获取:
    询价公告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询价通知书发放起始时间与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同步。请供应商联系江苏天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未登记报名单位,报价时将不接收其报价文件。
报名地址:淮安市南昌北路中业慧谷B8-101室
报名联系人:金梦雅    联系方式:15152353308
文件技术询问:陈诚         联系方式:15996154569
采购人联系人:戴珂       联系方式:13861593721
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  6 月 2  日至2020年 6  月 7 日
特别提醒:1、报名时需要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公章,报名费300元
2、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报名登记时预留邮箱,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邮箱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9  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4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接收人:陈工                  联系电话:15996154569
六、其他事项:
(1)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询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缴纳到江苏天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报价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开户名称: 江苏天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新区支行
帐  号:  111004010920013404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 TCDL-20200535-XJ)及用途(PACS服务器存储设备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2、保证金交纳方式:自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询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6月9日11:00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履约,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本次采购询价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戴珂                        电话: 13861593721
  联系地址: 淮安市中医院信息科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陈工     电话: 15996154569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陈工                 电话:15996154569
联系地址: 淮阴区中业慧谷B08 -101室
邮编:223300

(责任编辑: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