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部署《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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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21
《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现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有效预防和规范处理医疗纠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依法处理医患矛盾纠纷的法律准绳。 为积极响应市卫计委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7月14日,我院利用院周会对认真开展《条例》宣传月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院长、党委书记叶春晖在会中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有效保护医患合法权益,公正公平处理争议,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和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努力形成自觉按照《条例》规定办事的良好氛围,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宗旨,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党委副书记杨正文主持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7月18日,我院医患办专门组织全院关于《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医患办科长陈明以PPT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内容,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对今后如何有效预防、避免、减少和化解医疗纠纷,提出来具体要求。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今后如何开展诊疗活动,规避风险,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 (医患办:朱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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