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医院中医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未知   作者:设备科   点击数:   日期:2024-09-23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中医院的委托,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中医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淮安市中医院中医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HAYX-2024090144

(二)项目名称: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临床思维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五)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六)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医院通知后1个月之内货物运抵医院。

(八)免费质保期: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整机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产品维护、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负责。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1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医用设备-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202/dc3ebb80-68ed-4e6b-871e-5ebbe22fe589.html)。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点3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三)磋商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中医院

地址:淮安市和平路3号

联系方式:邹老师   电话:15851748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48号西郊社区院内5楼

联系方式: 查笑   联系电话:15298668381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条。

 

采购人(盖章):             采购代理(盖章):

 

 

 

监管单位(盖章):

 

 

 

2024年9月23日